讀《“新食尚”餐廳血案》有感2013年1月16日()來源() 作者() 閱讀() 在一家餐廳打雜的榆中青年張健,嫌活累錢少而辭職。身無分文的他,為了給女友籌集手術費,竟半夜潛入餐廳砍死老板和值班廚師,劫取現金4000元逃逸。6月8日,現年19歲的張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押上蘭州中院受審時,帶著哭腔辯解“若不是缺錢,不會殺他們”。今年1月11日清晨,位于瑞德摩爾城市購物廣場的“新食尚”餐廳大門緊鎖,前來上班的一名員工推開一扇后窗跳進餐廳,眼前的景象讓他震驚:值班廚師小王頭部血肉模糊,已經沒有了呼吸,老板莉珍也躺在血泊之中。經法醫鑒定,兩人均系利器刺中頭部而亡。警方立即展開調查,根據蘭新市場的監控資料,鎖定該餐廳員工張健有重大嫌疑,并且通過技偵手段,掌握了張健已經逃往西寧的線索。
1月13日凌晨2時許,張健在西寧市西關大街一網吧內落網。據指控,2010年1月10日晚11時,張健潛入該餐廳藏匿于一間包廂內。直至凌晨4時許,張健進入后堂拿了一把菜刀,先闖進廚師小王休息的房間,朝其頭頸部亂砍,致其當場死亡。隨后,張健又潛入莉珍的房間,揮刀砍向其頭部。趁血泊中的莉珍掙扎之際,張健聰抽屜里拿走了當天的營業款4000元,并順手摸走了莉珍的手機后翻窗逃逸。庭審中,張健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但反復強調“我是為了錢,我不想殺人”。4000元=兩條鮮活的生命+一個年僅19歲的年輕人的一生,怎么看都覺得這絕對不是一個等式,可是在這個案件中就是這個樣子。 為了區區的4000元錢,兩條鮮活的生命,一個年輕人的人生就這樣毀了。中國古語有云:“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!,它告誡后人取財必須要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和汗水,用現在比較時髦的話來說,就是要遵紀守法、符合道德倫理常綱。違背道德尚且讓人不齒,更何況是謀財害命。作為新時代的青年,在面對問題的時候,應該理性、全面的考慮,切不可走極端,以簡單粗暴的方式是永遠解決不了問題的,“我是為了錢,我不想殺人”這樣的辯詞在法律面前,蒼白無力! 上一條: 上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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